1979年02月09日, 中共涟源地委平反冤假错案
1979年的今天,中共涟源地委对涟源地区境内“文化大革命”中影响比较大的12个遗留问题做出平反决定。
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中共涟源地委发出了《关于解决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遗留问题的决定》的通知。随后,地委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安排3名常委抓落实政策工作。全区配备落实政策专干2832人,复查平反纠正“反右派”、“反右倾”、“社教”、“文化大革命”等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中共地下党组织人员、地方武装人员政策等。此项工作于1987年结束。在8年中,全区共为1620名“右派”分子和1435名“中右”、“两反”分子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由政府妥善安置或者给予经济补偿;共认定起义投诚人员3691人,并对起义投诚人员在解放后因追究历史问题而造成的冤假错案或其他处分进行全面复查,纠正各种错误处理1714人次;共查证认定地方武装人员3268人,平反冤假错案和解决各类政治遗留问题697人次,并对善后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
落实政策工作艰巨而复杂。既要逐个翻阅清查堆积如山的历史案卷,更要克服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冲破重重阻力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当时地委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狠抓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对拨乱反正、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源自:娄底文史丛书 第六辑